書店派發一款別針,別針上的圖案內有一隻死了的鹿,一個傾倒的瓶子在附近,底部寫著「五月三十五日」。我取去一個,握在掌心裡,推開玻璃門,在熱毒的陽光下,走一段汗流浹背的路。
如果我張開嘴巴,向比我年少十歲的人述說關於那一年那一夜的事情,便會有一種張口結舌的難言之感,無論我如何努力,也難以客觀而準確地轉述記憶。記憶是主觀,片面,同時絕對。構成那夜記憶的是一種共同感,如果我們不是迫害者,不是受害者,那起碼是旁觀的倖存者。記憶把我們連在一起,也使我們看清楚,自己心裡破了開來的孔洞,嚴格來說,或許並不是因為廣場上許多年輕的身軀被坦克車輾過,而是在那些看來無窮無盡的血之中,對於安全、文明、管制,甚至人和人之間最基本的信賴感突然全盤崩塌了。
會不會,如果我們刪改那些記憶,某些信念和價值便能恢復過來,然後比較安穩輕易地活下去?普利摩.李維帶著納綷集中營的記憶,寫下《滅頂與生還》。在書中,某些在集中營中飽受德軍折磨卻僥倖逃生的猶太人,後來卻否定集中營曾經存在,為了剔除那部分令他們驚恐而對人性徹底絕望的回憶。
或許,那樣確實比較容易過活。我居住的城巿,正在沸沸揚揚地討論在中學推行「國情教育」,把正確的歷史觀念灌輸新生的孩子。可以想像,對於那夜的事情,課程將會有跟我們所記得的並不相同的說法。那時候,我們要不要更改自己的記憶?一位高級官員在六月發表公開言論,說那一年,她被外國的傳媒誤導了眼睛和信念……
記憶建構身分,在篩選記憶的過程裡,令人更明白,自己是一個怎樣的人。至於那些無法割捨記憶的人,只能把所有的力量,花在接納那一夜的記憶之上──接納那記憶的「不合時宜」,接納被排拒和否定的聲音,如同接納那個嶙峋有如一塊凸出怪石的自我。
(原刊《自由時報》六月二十一日「失去洞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21/today-article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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