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編輯S的邀請,在新年推介一本2013年出版的書,我想了想,便寫了它。如常,人家訂出的是五百字,我又寫了一千多。把刪減本交出,把原來的長版本留在這裡。)
積極參與社運,同時做音樂、拍紀錄片的李維怡,繼《行路難》及《沉香》之後,《短衣夜行紀》作為第三部詩與短篇小說集,進一步確立了「文字耕作者」的文學嘗試,以小說紀錄許多被忽略的微小個人歷史,在大寫的歷史以外,書中每一篇的小說敘事者都站在弱勢和少數的位置,為聲音被制度吞沒的人,留下生活裡種種壓抑之言。
在小說裡,可以找到為口奔馳而無法請假的父親,為了兌現帶女兒到荔園遊玩的承諾,二人在冬日清晨,所有機械電玩還沒有開始運行的樂園裡,竭力自娛
(《遊園》);貧窮母親憐惜小女兒的同學家徒四壁的境況,比自己的狀況更需援手,因而在中秋之日多買一個燈籠送她(《燈籠》);裡獨力撫養兩孩子而不得不依靠拿取綜援生活的大陸婦人帶娣終日惶恐,害怕上問探訪的社工留難,更害怕鄰居的目光,只有單身女子阿娟願意給她一點關懷(《平常的一天》);面臨屋子被強行收購清拆,以及在七一遊行翌日,被逮捕肅清的社運青年,都是城巿裡每天出現,而大部分的人都不敢細看從拐角處隨時閃出來的一張張蒼白的臉。
實在,險要的現實不一定是真,相濡以沬的人情也不一定是假,李維怡所試驗的是一種觀照現實的方式,透過文字補綴終將被遺亡的歷史,同時,以寫實主義的方法,在虛構的小說裡,重塑在主流媒體避而不談的荒誕現實,人物在陰冷的現世裡,與同為少數的人間微妙的互動,很可能是唯一存有暖意的出口,正如《聖誕快樂》中那對衝出馬路勇救傷者,卻被警察和傷者朋友冷待的同性戀人,行動似乎改變不了世界的什麼,卻使他們忽然出生勇氣,掏出藏在口袋裡一直緊握著的雙手,對驚詫的路人笑說︰「聖誕快樂。」
然而,要是敘事者始終無法離開弱勢的位置,執法者也只能貫徹始終是強權,小說裡相似的對立,宿命般必然出現,以致於對立以外更複雜的面向,便因而被忽略。但我懷疑,作者很可能早已洞悉這一點,而仍然這樣寫的理由,是因為,如果文學不必純綷是文學,而是作為社運的一部分,必須來自群眾,也必然走向群眾,那麼,呈現在生活裡被消滅的聲音,便是先決的價值。因此,要是能放下小說和文學的界限去理解李的文學實驗,便能感到,讀畢全書而掩卷之時,巨大的揪心和觸動,像把傷口敞開,又被治療,這些能量的背後,是對這個城巿這片土地的強烈的感情,以致必須以文字挖掘它的過去、現在,期待和栽種它的未來。書中每一篇文字都帶著往昔的影子,例如已經消失的荔園、逐漸息微的紙紮鋪和紙燈籠、已被淡忘的香粉寮和沙田罷工慘案、「抵壘政策」、人蛇……可作者早已說明「本故事並非純屬虛構,亦非全然史實,如有雷同,實屬巧合與不巧合,之外」(見「跋一」及「跋二」)。只有在虛構及非虛構之間,才能重構某種容易被日常消減的深藏的現實,正如,只有跨過小說和文學的界線,才能重拾小說和文學的意圖。
(原刊2014年2月3日《自由時報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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